(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257)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内部审计教育合作伙伴”(IAEP)项目,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大型企业和公共组织内部控制,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内部审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敬业精神和致公情操。
2.掌握现代审计特别是内部审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二、研究方向
以具有国际视野的内部审计为主,兼顾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制
基本学制为 2 年,最长不超过 4 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通过科研成果考核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者,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2.实行“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实践部门、政府部门有关专家担任校外实践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3.教学方法重视运用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
4.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审计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培养基本环节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IAEP 项目的毕业应修总学分为 41 学分。其培养环节包括:公共课(
7 学分,必修)、专业核心课(17 学分,必修)、选修课(至少修满 9 学分)、先修课(不计学分)、社会实践(4 学分,必修)、学术讲座(1 学分,必修)、文献阅读(不计学分)、学位论文(3 学分,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相关具体要求:
1.先修课。跨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须通过先修课课程考试。如考试不通过,需要补修相关本科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先修课课程包含:
(1)政府审计:推荐教材《审计学基础》,王会金、许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年。
(2)中级财务会计:推荐教材《中级财务会计》第三版,路国平、黄中生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社会实践。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 2 年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会实践,可以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已参加工作满 2 年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3.学术讲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至少参加 10 次学术讲座,并提交相应学术报告给导师,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交所在学院登记。
4.文献阅读。具体推荐阅读的书目及期刊详见附件 2。
具体课程设置见下表: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1.课程考核。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随堂考查两种,可根据课程特点
分别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课程研究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或开卷、闭卷等方式。每门课程的试题应覆盖 2 本主要教材和 10 本左右参考书的内容,其中,10 本参考书内容应不少于 30%。
2.社会实践考核。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单位给予评价并加盖公章。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多个单位进行实践的,每个单位都需出具实习鉴定。集中实践时间为第二学期。
3.中期考核。
由所在学院组织学科点负责人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选题须与专业方向和审计实践特别是内部审计实践紧密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要体现学生运用审计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企业调研报告或者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报告等。硕士生一般需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要与学位申请者本人的研究方向高度吻合。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少于 2 万字。除学位论文外,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还应达到以下学术水平中的一项:
1.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国内刊物须有 CN 刊号)、正式出版的学术辑刊、国内外学术会议(有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省级以上综合性或所在学科相关的专业性报纸发表(国外 SCI、SSCI 期刊录用)至少 1 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导师、导师组教师、课程任课教师或我校校外导师;
2.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3.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撰写的案例入选省级以上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国家级案例库);或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被实践单位采纳,并有采纳及取得效益的证明。以上成果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导师、导师组教师、课程任课教师或我校校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1:核心课课程简介
附件 2:推荐阅读书目及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