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2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25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敬业精神和致公情操。
    2.掌握现代审计基本理论和实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二、研究方向
    适用于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审计法、信息系统审计、政策审计、大数据审计、公共工程审计等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制
    基本学制为 2 年,最长不超过 4 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通过科研成果考核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者,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2.实行“双导师制”。聘请实际工作部门有关专家担任校外实践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3.教学方法重视运用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
    4.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审计职业道德的培养。五、培养基本环节与学分要求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的毕业应修总学分为 41 学分。其培养环节包括:公共课(7 学分,必修)、专业核心课(17 学分,必修)、选修课(至少修满 9学分)、先修课(不计学分)、社会实践(4 学分,必修)、学术讲座(1 学分,必修)、文献阅读(不计学分)、学位论文(3 学分,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相关具体要求:
    1.先修课。跨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须通过先修课课程考试。如考试不通过,
    需要补修相关本科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先修课课程包含:
    1)政府审计:推荐教材《审计学基础》,王会金、许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年。
    2)中级财务会计:推荐教材《中级财务会计》第三版,路国平、黄中生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社会实践。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 2 年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会实践,可以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已参加工作满 2 年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3.学术讲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至少参加 10 次学术讲座,并提交相应学术报告给导师,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交所在学院登记。

    4.文献阅读。具体推荐阅读的书目及期刊详见附件2

    具体课程设置见下表(课程简介详见附件 1):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
    1.课程考核。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随堂考查两种,可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课程研究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或开卷、闭卷等方式。每门课程的试题应覆盖 2 本主要教材和 10 本左右参考书的内容,其中,10 本参考书内容应不少于 30%
    2.社会实践考核。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单位给予评价并加盖公章。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多个单位进行实践的,每个单位都需出具实习鉴定。集中实践时间为第二学期。
    3.中期考核。由所在学院组织学科点负责人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选题须与政府审计实践紧密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要体现学生运用审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政策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硕士生一般需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要与学位申请者本人的研究方向高度吻合。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少于 2 万字。除学位论文外,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还应达到以下学术水平中的一项:
    1.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国内刊物须有 CN 刊号)、正式出版的学术辑刊、国内外学术会议(有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省级以上综合性或所在学科相关的专业性报纸发表(国外 SCISSCI 期刊录用)至少 1 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导师、导师组教师、课程任课教师或我校校外
    导师;
    2.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3.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撰写的案例入选省级以上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国家级案例库);或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被实践单位采纳,并有采纳及取得效益的证明。以上成果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导师、导
    师组教师、课程任课教师或我校校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1:核心课课程简介
    附件 2:推荐阅读书目及期刊